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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济宁学院师范生“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文章来源:        浏览:

 

关于开展济宁学院师范生“我的教师梦”

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引导广大师范生坚定从教信念、厚植教育情怀,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开展师范生“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精神,教务处、校团委拟于近期举办济宁学院师范生“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为使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教师梦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务处  校团委

承办单位:人文与传播学院

三、活动对象

济宁学院全体师范生

四、活动时间

    429日—517

五、比赛形式

(一)初赛

各学院指派一名联络人加入大赛QQ群(737084445,见附件1),并于57日前,各学院联络人通过QQ群发送附件《师范生演讲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2022级和2023师范生也可通过“到梦空间”App搜索《关于开展济宁学院师范生“我的教师梦”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报名参加。510日前,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初赛结束后,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选手参加校级复赛。

(二)复赛

    复赛于514日在2号楼教室举行,推选出15名选手晋级决赛。

(三)决赛

决赛于517日在理科楼报告厅举行。决赛完成后,我校将择优推荐4名选手参与省级宣传展示。

对于择优推荐的4名选手,由选手所在二级学院进一步优化演讲稿内容、打磨展示细节、录制上报省厅版演讲视频。请将录制完成、学院审核后的演讲视频于52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视频录制要求:视频为MP4格式视频,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文件不超过700MB。开头显示演讲者姓名、专业、培养层次、院校。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音视频。

六、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1.演讲紧扣“我的教师梦”这一主题,演讲内容必须积极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演讲内容要注重原创性。内容可分享个人学习成长经历、教育实践体会以及对教师职业的理解与憧憬。演讲人员要语言流畅、观点鲜明、条理清晰、情感真挚,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2.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建议使用PPT、背景音频等辅助演讲。

3.演讲需全程脱稿,使用普通话,仅限师范类学生参加。

七、评分标准

大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评委对选手综合评定后打分。总分:100分。

演讲内容(30分):观点正确、鲜明,内容充实具体,条理清晰,逻辑严密,结构精巧,富有启发性。

语言表达(40分):演讲者应规范语音,吐字清晰,声音洪亮圆润。演讲表达应准确、流畅、自然,能熟练表达所演讲的内容。

表情仪态(20分):演讲者应朴素端庄大方,精神饱满,举止自然得体,能较好地运用姿态、动作、手势、表情等。

整体效果(10分):全程脱稿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结构紧凑完整。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4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并颁发获奖证书。

 

                              教务处  校团委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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