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工作职责 -- 正文
实践教学管理科(师范教育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19        文章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

1.编写制定教育教学实习计划。

2.毕业论文(设计)组织管理。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

3.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4.专业见习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

5.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实习支教(援疆实习支教)组织工作。

6.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管理。

7.根据本科室的业务范围开展研究工作,完善本科室的相关规章制度。

8.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组织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 联系电话:0537-3196060/3196160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