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统一安排指导下,完成联合办学各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联合办学中的建设、指导、协调工作。
2.协助二级院做好联合办学工作;积极推进联合办学中的联合培养学生,联合开发课程、联合开发教材、联合申报项目等环节。
3.负责联合办学合作协议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合作协议的修订工作。
4.负责调研专业联合办学中的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调研联合办学协议的执行情况,负责为联合办学招生计划提供调研数据。
5.负责联合办学过程性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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