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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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办学办公室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19        文章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

1.在学校统一安排指导下,完成联合办学各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联合办学中的建设、指导、协调工作。

2.协助二级院做好联合办学工作;积极推进联合办学中的联合培养学生,联合开发课程、联合开发教材、联合申报项目等环节。

3.负责联合办学合作协议的初步审核工作,负责合作协议的修订工作。

4.负责调研专业联合办学中的教学质量、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等,调研联合办学协议的执行情况,负责为联合办学招生计划提供调研数据。

5.负责联合办学过程性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 联系电话:0537-3196060/3196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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