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思想政治类专项教改)、自编规划教材、课程思政示范课、一流课程、创新型教学团队经费报销的有关说明(试行版)
各相关教学项目主持人:
根据学校教学项目经费报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说明:
一、报销经费主要项目为:图书资料费、办公费(包含办公用具、耗材、打印复印费)、差旅费、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邮电费、咨询费。
二、图书资料费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20%,可报销与所资助项目研究相关的专业书籍。
三、办公费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30%。包括办公用品、耗材(硬盘、优盘等单价小于1000元)、打印复印费等,数量应适度。
四、差旅费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30%。只报销和项目相关的调研、参会开支,不能使用其他票据代替。
五、论文版面费原则上不能超过3500元(或项目经费的30%)。
六、邮电费(仅指快递费)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5%。
七、咨询费不能超过项目经费的20%,不得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发放咨询费等。
项目负责人应本着厉行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所购材料数量适度,其他报销事项应符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