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学院教务处
教字〔2020〕 10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督导评教、教师评学的通知
各系(院、部):
根据《济宁学院教师评学暂行办法》(济院政字〔2013〕64号)《济宁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教字〔2018〕29号)文件,本学期学生评教、同行评教、领导评教、督导评教、教师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教
1.学生评教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4日。
2.评教前,要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以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态度,负责任地评价任课教师。
3.要确保对本班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价,避免漏评。
4.只有提交成功才算完成评价。评教结果一旦提交,评教数据便不可更改。
5.学生只有评教之后才能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6.各系(院、部)务必在评教开始前完善需评课程的各项数据,以免耽误评教。
二、同行、领导、督导评教
1.同行、领导、督导评教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2020年6月24日。
2.评教前,要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以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态度,负责任地评价任课教师。
3.各单位教师、领导、系(院、部)督导根据听评课情况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避免漏评。
三、教师评学
1.评学前,要仔细阅读各项评教指标,根据授课班级情况,以实事求是、公正无私的态度,负责任地评价任课班级。
2.每位教师要确保对自己所有任课班级进行评价,避免漏评。
评教、评学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本单位教学秘书联系,由教学秘书与教务处沟通解决。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