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济宁学院教学改革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5        文章来源: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学院推动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院政发〔2022〕34号)要求,学校全面启动课堂教学改革,到2023年春季学期各二级学院实现60%的专业核心(主干)课程启动课堂教学改革。为了总结凝练优秀课堂教学改革案例,激励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评比活动,汇集一批优秀课堂教学改革案例,打造校本课堂教学改革案例集,供校内教师观摩学习,促进优质资源共享,鼓励支持教师教学模式和方式方法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课堂教学改革案例,所属课程应为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实践课程等,并在近两年连续开设。

2.教学改革案例应体现以课程为核心,全面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教学能力比赛等系统化建设和改革。

3.课堂教学改革案例原则上应有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支撑。

4.课程应有完整的教学团队,案例负责人主讲本课程,课程教学效果好,近三年学生评教在95分以上。

二、申报要求

1.案例申报内容包括:学习运用新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要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改革所取得的成效。

2.案例成果应总结以下内容:归纳案例融合设计中的重点,反思案例实施推进中的难点,揭示案例成效成果中的创新点,明确案例改进推广中的关键点。

3.案例要求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且课堂教学评价表得分要在80分以上。

三、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初评及推荐

各学院择优推荐参评典型案例,申报课程不超过5门,并切实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的指导、打磨和完善。

2.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团队评审,评选并制作校级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集,做好案例的储备工作,确保在教育厅的相关评选中取得较好成绩。

四、申报方式

请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参与,总结凝练教学改革中的突出案例,填报《济宁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申报书》、《济宁学院课堂教学改革评价表》及《济宁学院课堂教学改革典型案例评审汇总表》(见附件)。请于8月23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行政楼B204),电子版发至jnxyjxjw@163.com,(联系人:李忠豪,联系电话:3196060)。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5日



  • 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新区杏坛路1号
  • 联系电话:0537-3196060/3196160

Copyright (c)  济宁学院 版权所有      许可证:鲁ICP备12014410   鲁公安网备 370881020001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