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拟于2023年申请撤销舞蹈表演本科专业。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8月18日—2023年8月24日)。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提交撤销专业申请。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教学科。办公地点:行政楼B204室;联系电话:3196060转(83)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8月18日
济宁学院2023年拟申请撤消本科专业名单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停招年份 |
授予学位 |
1 |
舞蹈表演 |
130204 |
2018 |
艺术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