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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9        文章来源: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管理体制,加强与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济宁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济院政发〔2023〕43号)文件精神,现将进一步推进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员覆盖、规范达标、培基创优”的原则,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活力,形成理念先进、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基层教学组织,力争到2023年底,全校基层教学组织全部达到合格建设标准,同时争创一批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二、建设要求

(一)充分认识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意义,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

各基层教学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围绕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学发展、学科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行高效的基层教学组织体系,更好发挥校、院两级基层教学组织作用,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制度

1.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基层教学组织应结合学校和各教学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做好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同时要制定本组织内的教师培养计划和带头人培养计划。

2.定期研讨制度。每学期制定详细的教研活动计划,每个学期开展教研活动≥3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每学期应≥6次)教研活动,教研活动参与率达到≥70%(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达到85%),每次应有教研活动记录和活动总结,每学期应有教研活动总结。

3.教学研究制度。有教学改革思路和鼓励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措施,每年组织开展院级教学改革项目培育,组织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式教学、过程化考核等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改革,鼓励教师发表教学改革论文,开展教材建设。

4.教学管理制度。备课、试讲、听课、公开课、教材选用、教研活动、青年教师导师制等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1)集体备课制度。必修课应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师备课研讨,其他课程尽可能加强集体备课。

(2)听课与观摩制度。每学期应组织1-2次教学观摩(公开课)活动,有评议记录。负责人听课不少于10学时,组织教师同行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不少于2次。为新引进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将优良传统和作风传给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树立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教学观念。

(3)自评制度。坚持每门课程教师在开课过程中都持续开展学生学习体验调查,以学生学习成效为目标,及时改进课程效果,教师每学期都应对教学情况进行自评。

5.考核制度。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要抽查本组织成员的课堂教学情况、重点关注教学效果和考试方式(加强过程性考核)的合理性和命题质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对本组织内的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各教学单位参照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制定院级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负责组织校、院两级基层教学组织的考核,考核结果由各教学单位归档备查,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6.文件归档制度。要对工作档案进行归纳整理,重视各项教研活动、听课、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各类活动档案资料的记录、整理。

三、组织实施

学校鼓励学院探索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通过设置结构合理、制度健全、运行有效的基层教学组织,确保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一)组织形式

在符合学校专业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统筹规划,依托课程(群)、学科专业、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实验团队等设立的教研室或教学中心、课程组或课程教学团队、实验中心、虚拟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等。鼓励教学单位跨区域、跨校、跨行业、跨学科专业、跨课程群组,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鼓励教学单位创新基层教学组织形式,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虚拟教研室,创新教研形态,实现动态开放,促进共建共享。

(二)人员组成

专职教师应至少参加一个基层教学组织,鼓励教师加入多个基层教学组织。鼓励吸纳相关外聘人员、行业骨干、行业优秀管理人员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基层教学组织实行负责人制。应遴选师德高尚、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至少主讲1门课程)、教学能力突出、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具有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或十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的教师作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原则上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基层教学组织的负责人。鼓励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担任负责人。

(三)基层教学组织的备案

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课程性质统筹规划,设计各教学单位的基层教学组织基本框架,填报《济宁学院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机构研究通过后,连同《济宁学院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审定备案。每年秋季学期教务处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的备案工作,已备案无变化的不再备案,新增或调整的基层教学组织要重新备案。

四、保障措施

(一)管理模式。基层教学组织原则上依托教研室、教学团队、实验中心、科研团队、教师发展中心等,归所属教学单位管理;教务处在业务上对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指导考核。

(二)条件保障。教学单位保障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确定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工作量折算办法,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与环境,保障其建设及教研活动顺利开展。

(三)推广支持。学校将把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作为教学检查、教学评估、教学建设项目立项验收等的重要指标。学校每学年对组织规范、团结奋进、成效突出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评选,并在评奖评优、教研教改申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相关要求

1.要求每个二级学院要成立院级教师发展中心。

2.鼓励二级学院在原有教研室的基础上,成立相关课程团队、教学团队、虚拟教研室等,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各学院要完善各基层教学组织的工作职责和运行管理机制。

4.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济宁学院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表》连同《济宁学院2023年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备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邮箱:jnxyjwc@jnxy.edu.cn。

附件1:附件1:济宁学院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

附件2:济宁学院2023年度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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