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建立一支优秀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引领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根据《济宁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济院政字〔2019〕9号)文件要求(附件1),现就2024年专业带头人的选拔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
每个专业选拔1-2名校内专业带头人。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二)熟悉专业发展动态,了解行业企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具有较高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领导本专业的建设。
(三)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四)近3年主讲两门以上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
(五)主持或参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修订,参与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
(六)在近五年教学、教改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2项:
1.在省级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教研论文(第1作者);
2.主编本专业的教材1部以上,或参编教材2部以上(排名前3名,或本人执笔1/3以上);
3.主持或参与省级教改立项(排前3名),主持校级教改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排前3名),或校级成果奖励1项以上(主持);
4.主持完成1项以上校级精品课程等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三、选拔程序
各学院全面负责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济宁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要求,由申报人填写申请表,各单位择选推荐。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后公示发文。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认真组织,择选推荐,每个专业须推荐1-2名专业带头人,原则上每位专业带头人只能负责一个专业,且为高级职称。
2.各学院于2024年12月13日前将《济宁学院专业带头人申请表》和《专业带头人汇总表》(见附件)报教务处B204。
教务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