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点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充分挖掘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努力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有机融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为学生从事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活动夯实基础,为建设应用型本科高校提供助力。现决定开展2025年“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原则
申报课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专业特色,从课程的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充分挖掘、研究和探索,通过创新课程设计、改革教学模式,切实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
二、立项数量
全校立项建设至少45门,确保每个招生专业一门专创融合课程。每个学院应充分挖掘,积极申报“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三、课程建设要求
1.课程范围:申报课程应为已面向本科生正式开课的专业理论课或实践课程,开课至少两个轮次以上,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
2.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内容设计上要融入学生创新思维训练、创业素养及企业家精神的培养等,将专业知识传授与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有机结合,提升学生的专业研发兴趣和能力;积极发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建设教学案例库等。
3.教学设计与方法:申报课程应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中心进行教学设计,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
4.教学活动与评价:以学生为中心,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探索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模式,促进学生自主性学习;鼓励建立非标准答案考核体系,包括但不限于案例讨论、调查报告、随堂测验等,体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
5.团队支持与服务:课程负责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鼓励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四、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济宁学院“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1),由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
2.学院对拟推荐项目填写《济宁学院“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3.请各学院于3月30日16:00前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等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B204,电子版发至邮箱:jnxyjwc@jnxy.edu.cn。
4.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校级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